案例05
噴霧管漏水 果農喊退錢
案情:今年3月6日,玉溪市果農董先生等4人從呈貢某農具店內花費15340元,購買某品牌高壓噴霧管5900米,用于100畝葡萄林噴水灑藥,使用幾天后發(fā)現部分噴霧管有漏水現象,于是攜帶噴霧管趕到呈貢縣與老板黃某交涉,要求退貨,未能協(xié)商解決。
調查調解:經測試,噴霧管出現了非人為原因的輕微漏水現象,經幾次協(xié)調,黃某當場全額退還消費者15340元。
評析:這起投訴雖然現場測試噴霧管確實有瑕疵,但要完全確定為不合格產品確實需要進一步的檢驗認定……但消協(xié)工作人員人性化調解,贏得了商家和消費者的信任。
案例06
交了買房意向金 照樣可退
案情:今年4月,張女士在中介公司看中了一套商品房,隨后交了1萬元購房意向金。一周后,張女士又反悔,希望能退購房意向金,經過數次交涉,中介公司拒絕退錢。
調查調解:消協(xié)工作人員了解情況后發(fā)現,合同中有明顯不公平的條款。經調解,經營者一次性退還張女士購房意向金的70%,即人民幣7000元。
評析:在房屋交易中,一些房屋中介公司利用消費者不熟悉法律法規(guī)等特點,對消費者口頭承諾許多誘人的條件,待消費者交納了購房定金后,發(fā)現想買的房子沒有那么好,提出退還定金時卻遭拒。此時可按照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第二十四條進行處理。